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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4月2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2018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问答(二)
文章字数:406
  一、什么叫做“渐退帮扶”政策?
  答:原则上对实现就业或接受扶贫开发项目取得收入尚不稳定,且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家庭,实行“渐退帮扶”政策,城市的可按原政策给予6个月的低保,农村的可按原政策给予12个月的低保,残疾人低保家庭可在此基础上适度延长。帮扶期满后,其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其家庭退出低保,同时3年内不得再次享受“渐退帮扶”政策。
  二、低保对象如何实现动态管理?
  答:各地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低保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定期核查制度,及时掌握低保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等变化,及时将不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家庭退出保障范围,形成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原则上,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低保对象,可每年核查一次;对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可每半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原则上城市按月、农村按季度核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