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1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出台15个细则吸引激励各类人才
最高给予100万元安家补助费、100万元科研经费
文章字数:938
  本报讯(记者 方立 通讯员 张斌 张辉)近日,我市集中出台了15个人才发展配套文件,以破除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营造有利于人才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目前,全市柔性引进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高层次人才506人。
  2016年,市委、市政府首先出台了《商洛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同时,表彰奖励了一批有突出贡献的拔尖人才。近两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全面深化人才体制改革,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吸引了一批高层次人才来商工作。目前,全市柔性引进3名院士、30多名博士。建成院士工作站2个、博士工作站10个、市级工程研究中心49个。招聘一村一名大学生715名,市、县区组建人才服务团57个,集聚各类优秀人才1700多人。
  为进一步吸引引进人才,激发人才活力,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于近期集中出台了《商洛市市级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细则》《商洛市“人才服务团”建设管理细则》等15个实施细则,涉及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等,涵盖人才落户、住房、奖补资金、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平台建设等服务保障措施,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政策和体制机制,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这些细则有四个突出特点,一是敞开大门引才。面向国内外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根据引进人才的层次类别给予最高100万元安家补助费、100万元科研经费、10万元人才津贴。其他人才也有相应的津贴、安家费或补贴。二是立足本土育才。实施“六个一”人才发展工程,大力推进院士、博士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建设和重点领域领军人才团队建设,采取进修深造、跟班学习、带徒传艺、以赛代训等方式分类培育人才,力争到“十三五”末,培养1万名高技能人才、10万名农村实用人才,人才总量达到26.7万人。对入选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重点项目等均有相应奖励。定期开展全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农村实用人才等10类评选表彰。三是支持基层用才。畅通人才流动渠道,鼓励人才在基层一线干事创业,除了保留原有的待遇外,将给予一定的奖励政策。四是创优环境聚才。设立1000万元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和人才资源开发。建设专家苑、公寓楼和人才小区,设立高层次人才及家属落户专用地址,子女入学就近择校、随到随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