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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5月1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非法狩猎再落法网
文章字数:330
  本报讯(记者 胡蝶 通讯员 叶峻序)5月8日,家住丹凤县竹林关镇东楼村69岁的刘某某,再次非法狩猎,被森林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2015年7月至9月间,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擅自在丹凤县竹林关镇东楼村烟台组等地,设置电网共计1800米,使用“电猫”猎捕野生动物,猎获一只猪獾子,并将一村民电击致轻微伤。同年10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被依法逮捕。经丹凤县人民法院审判,判处刘某某拘役四个月。2016年1月24日刑满释放。
  刘某某本应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但他却本性难移,释放不久又重操旧业实施非法狩猎,2018年3月30日被群众举报至丹凤县森林公安局寺坪派出所,通过该所缜密侦查,查实刘某某涉嫌非法狩猎。5月8日上午,刘某某因涉嫌非法狩猎被丹凤县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丹凤县看守所。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