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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5月1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用制度严管驻村第一书记
文章字数:794
  本报讯(马椿荣)洛南县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建立八项制度,用铁的制度从严管理驻村第一书记,确保第一书记扎根农村、发挥作用、推动发展。
  建立驻村考勤制度,规定第一书记在村任职期间,工作与派出单位脱钩,每月驻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因事因病确需请假的,3天以内报镇(街道)党(工)委批准,3天以上报组织部批准。
  建立督查通报制度,镇办每月对第一书记在岗及工作情况督查一次,进行全镇通报。组织部每季度不定期抽查第一书记在岗及工作情况,督查结果在全县通报。
  建立工作日志调阅制度,第一书记工作实行痕迹化管理,做到一天一记,一事一记,重大紧急事项随时记录,日志实行镇办月调阅、县委组织部季调阅制度,按照优秀、一般、差进行打分排名,在全县通报调阅结果。
  建立定期考核制度,第一书记日常考核由镇(街道)党(工)委组织,着重考核驻村干部在岗和日常任务完成情况;年度考核由县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人社、扶贫和“十办两组”牵头单位参与,主要考核年度脱贫任务完成情况和群众满意度评价。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镇(街道)党(工)委每月召开一次第一书记座谈会,了解第一书记驻村工作开展情况,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交流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建立工作报告制度,第一书记每半年向镇(街道)党(工)委报告1次思想、工作、学习情况,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汇报,镇(街道)党(工)委汇总报送县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立教育培训制度,第一书记培训重点围绕基层党建、发展集体经济、“三变”改革、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扶志扶智等内容开展,每年培训不少于两次,累计不少于5天,目前已培训两场次两天。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群众反响差、不能胜任的第一书记,进行调整召回。被召回的第一书记当年不得参加评先选优,是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或者有其他情形、造成恶劣影响的,进行严肃处理,对派出单位和管理单位有关负责人、责任人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