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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5月2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主办侦查员制度将在全省推广
文章字数:1150
  本报讯(李重立)“洛南县为全省推行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乃至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趟出了新路子,创出了新经验。全省县级公安机关推行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洛南是标杆!”5月25日,全省主办侦查员改革试点推进会在洛南召开,会议充分肯定了洛南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的经验和做法。这标志着洛南县经过两年的试点和完善,在深化公安改革工作中取得突破,为全省县级公安机关改革工作创出一条新路。
  2016年6月,洛南县公安局被省公安厅确定为刑侦改革试点单位。在坚持问题导向,做足做实调查研究前提下,洛南县公安局按照“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办案质量、严格人员选聘、增加民警待遇、激发工作活力”的改革思路,酝酿出台《刑事案件主办侦查员制度》《刑事案件主办侦查员聘任办法》《刑事案件主办侦查员积分量化考核办法》,并报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明确案件主办侦查员的责、权、利,形成集量化考核、实绩奖惩、能上能下为一体的系统性管理工作机制。年底,经过充分准备,县上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案件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首批30名通过公开遴选聘任的一、二、三级主办侦查员上岗履职,在全省吹响改革“号角”。洛南县委、县政府采取全额拨款,按级别足额发放主办侦查员岗位津贴方式,全力支持这项改革工作。
  通过一年时间的试点工作,洛南县公安局有效建立起“谁办案、谁负责”和能上能下的动态工作机制,充分调动起公安民警的工作热情和学习业务知识的积极性,培养了广大民警的职业荣誉感,形成人人争当主办侦查员,个个努力办好案子的局面。为全省公安改革怎么改树立了样板。去年8月,趋于成熟化的洛南县主办侦查员制度被推向全市。商洛市六县两区公安机关在区县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洛南县案件侦查“一制度两办法”为蓝本,大刀阔斧地展开了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工作。安徽、青海及本省28个兄弟单位相继到洛南取经,交流经验。
  为巩固和扩大刑事案件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成果,推进刑侦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去年12月,洛南公安局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开展了第二期刑事案件主办侦查员聘任工作,来自洛南公安机关不同警种、基层派出所民警踊跃报名应试,经过层层筛选,13名新一轮一、二、三级主办侦查员脱颖而出。同时,他们还开展了首期案件协办员的聘任工作,从长期工作在办案一线的未录警务人员和优秀辅警中聘任20名案件协办员,作为主办侦查员的有益补充。进一步调动了一线警务人员主动参与办案、协助办案的积极性,也为辅警改革工作做出铺垫。目前,该县主办侦查员人数达到43名,协办员达到20名。各具有侦查业务的警种均有涉入。
  通过案件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洛南县2017年现发命案和八类案件破案率达100%,其他类达到50.62%,与上年度相较上升18.6%;较2012年下降了76.5%,刑事案件破案绝对数上升72.8%,各类刑事案件破案数增长了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