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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5月2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州区检察院推进电子卷宗应用
文章字数:538
  本报讯(苏燕)今年来,为发挥电子卷宗实用、便捷和易于储存等特点,提升司法办案效率,商州区检察院坚持边学习边借鉴、边建设边完善、边探索边总结的原则,通过四大举措推进电子卷宗应用服务深入发展。
  在电子卷宗的制作过程中,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所有案件,应录全录,对移送的电子卷宗光碟全面审查,保证在案件受理当天及时制作,认真对照核查并及时上传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牢固案件受理后,改变管辖、上提一级报捕等情况时有发生,检察综合业务部门制作电子卷宗后,先受理案件的公诉人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共享功能,让案件在不同地域、不同层级之间实现跨院“移转”,避免了因录入制作主体不明确而出现的相互推诿、延误时限的问题,有效节约了案件移送环节的司法成本;设置电子阅卷室,配备阅卷专用电脑、高速扫描仪等,提供“一站式”服务。由专人负责对律师预约事项进行受理和答复,建立良性互动,为律师提供电子卷宗刻录,主动向代理律师提供电子卷宗刻录光盘,为律师充分行使执业权利提供了全面的保障;检察综合业务部门对办案主体以外的业务部门及相关单位使用电子卷宗实行审批制度,执法部门因办案需要到检察院调阅卷宗时,需填写使用申请单,通过审批程序即可获得该案的电子卷宗,省去了过去调档、调(借)阅、移送、归还等烦琐工作,卷宗调阅更加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