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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5月2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加强汛期环境安全防范
文章字数:700
  本报讯(陶继续 韩林池)为提升环境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汛期来临之际,洛南县切实加强汛期环境安全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各项措施。县上成立汛期环境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部门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科学制定汛期环境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定重点工作环节,落实相关单位和人员职责。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结合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对辖区内涉危涉化、尾矿库等重点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逐一检查,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立即整改,落实到位,不留死角,防止因洪涝灾害引发次生突发环境事件。
  实行联动预警,做好应急各项准备。加强与水务、安监、环保等部门的联动合作、共享信息、协同应对,对尾矿库、重点河流、重要湖库、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源地等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逐一排查,发现异常情况,迅速査明原因,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报告相关部门,科学进行处置,强化汛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落实应急值守,及时应对突发事件。要求企业对尾矿库24小时专人值班,确保责任到人、联络通畅。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完善环境应急物资,要求各部门做好应对汛期突发环境事件的人员、车辆、仪器设备调配及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积极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切实保障汛期环境安全。
  规范上报程序,提升事件处置能力。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强汛期应急上报处置程序,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问题发生,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按照所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对迟报、瞒报者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