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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5月3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规范村级“三务”公开
文章字数:635
  本报讯(张芳玲)为进一步落实村级民主自治、民主公开等制度,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提高群众对村级各项工作的满意度,洛南县细化公开要求,全面规范全县村级“三务”公开工作,不断推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农村改革发展。
  规范公开内容。党务公开是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党内监督、深化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重要举措,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是由村民参与管理、实施监督的一种民主行为。对村级党务、村务和财务等公开的内容作了明确,要求公开内容详实全面及时,积极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规范公开程序。“三务”公开按照“村级两委提出公开方案——召开支委(党务公开)、村委(村务公开)、两委(财务公开)会议讨论决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查监督——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并做好资料归档整理”的程序来进行。
  规范公开时限。针对不同工作内容和要求,明确不同公开时限,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工作要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或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每季度公开一次;动态性、临时性、应急性的工作应根据情况即时公开。
  规范公开方式。村(社区)设立的“三务”公开栏,要在显著位置,公开材料的字体大小要便于阅读。注重运用广播、电子屏、网络微信、QQ、微博、民主听证会等多种载体进行公开。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常态化开展,县上要求各镇(街道)党(工)委加强组织领导,把“三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县委组织部将不定期进行督查和暗访。对“三务”公开工作领导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走过场、流于形式或弄虚作假的,将在全县通报批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