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10家矿山企业受处罚
文章字数:243

  本报讯(陶继续)为彻底完成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近日,洛南县环境保护督察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洛南县麻坪镇全业达非金属镁厂等10家问题矿山企业生产用电实施“断电”处罚措施。
  该处罚决定以文件形式上报商洛市供电公司洛南分公司,要求其按照时间节点给予“断电”。同时要求政府相关部门派驻人员进入企业,指导企业进行彻底整改,所涉及的问题整改到位,经上级部门联合验收销号后,方可恢复供电。处罚决定为筑牢秦岭生态底线,扎实推进中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