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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7月0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丹凤出台道德模范奖励办法
文章字数:724
  本报讯(特约记者 樊利仁 通讯员 索志锋)6月25日,丹凤县制定印发《奖励帮扶礼遇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实施办法》,在全县进一步倡导“好人好报”的价值取向,大力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
  奖励范围包括全县荣获全国、省、市、县道德模范荣誉称号及提名奖获得者,中国好人、陕西好人、商洛好人、丹凤好人荣誉获得者,中、省、市、县优秀志愿者、美德少年、文明家庭荣誉称号获得者。县财政设立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奖励帮扶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对荣获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的分别给予激励金6000元和3000元。对荣获陕西省道德模范及提名奖的分别给予激励金4000元和2000元。对荣获商洛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的分别给予激励金3000元和1000元。对荣获丹凤县道德模范及提名奖的分别给予2000元和500元激励金。荣获身边好人、美德少年、最美志愿者、文明家庭荣誉称号,中省市县级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1000元、500元,同年荣获不同级别荣誉称号的,按获得最高一级荣誉称号标准发放激励金。重大节日,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美德少年、优秀志愿者、文明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并给予500元的慰问金或慰问品。礼遇办法还指出颁发荣誉证书,发放礼遇卡,持礼遇卡可免费游览本县景区,在县级公立医院看病免挂号费,在金融机构享受VIP服务,符合保障住房政策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邀请参加全县性重大活动,每年赠订党报党刊,重要节日进行走访慰问,邀请参加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村镇事迹巡讲活动,在全县设置善行义举榜、公益广告栏宣传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先进事迹和照片,在省、市、县级主要媒体宣传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典型事迹。同时,《办法》还规定帮扶办法、帮扶措施及标准、申报审批程序以及礼遇对象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和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置办法,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