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0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省公安厅通令嘉奖 我市推行主办侦查员改革工作
文章字数:652
  本报讯(特约记者 张 驰)近日,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胡明朗签发嘉奖令,对我市公安机关成功推行主办侦查员改革试点工作予以通令嘉奖。
  2016年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围绕中央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总体规划,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结合实际,先行先试,率先在洛南县公安局开展试点工作,研究制定了科学合理的主办侦查员工作制度和聘任及量化考核办法,落实了主办侦查员岗位工作津贴和职级待遇。在此基础上,多次组织召开各类会议,广泛听取意见,下发了《全市县区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主办侦查员工作制度》,探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强力助推公安改革,大力提升了全市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整体效能,提高了公安队伍管理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市县级公安机关共配置主侦侦查员235名、主勘技术员61名、情报员49名。我市主办侦查员制度实施以来,全市刑事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13%,破获数同比上升16%,现发命案全部侦破,抓获网上逃犯同比上升37%,全市公安机关侦查破案战果丰硕,实现了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公众安全感和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满意度达到了新的高度。今年5月25日,省公安厅在我市召开了全省公安机关主办侦查员改革试点推进会,公安部领导和省公安厅主要领导对我市主办侦查员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我市的改革工作有力推进了全省公安机关主办侦查员改革,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希望我市公安机关要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进一步推进公安侦查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打击犯罪新机制,不断提升打击犯罪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