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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7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高新区干部六条必须“下”让营商环境提上来
文章字数:330
  本报讯(吴小淘)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加快国家级高新区创建,商洛高新区充分运用三项机制,结合“能上能下”机制,制定了《关于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干部“下”的若干规定》,明确了“下”的六条硬杠杠,真正使干部有压力创动力。
  一是半年一考核,考核中排名末位的必须下;二是加强问责制,被问责两次的必须下;三是被举报,举报查实的必须下;四是被媒体曝光影响恶劣的,经查实后必须下;五是被问责处理的必须下;六是无正当理由,一次能办的事让企业跑两次以上的必须下。
  通过六条“下”的硬规定,使干部职工知敬畏懂规矩,当好企业的“店小二”,做好企业的服务员,为企业发展解除后顾之忧,为高新区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高新区招商引资、快速发展提供坚强动力,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