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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7月3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人大开展《商洛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立法前调研
文章字数:596
   本报讯(申献文 王刚)6月份以来,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组成调研组,就《商洛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开展立法前调研。市人大法制委委员和市人大法工委、市安监、公安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调研。
  我市于2015年开始在中心城区禁限放烟花爆竹。《在商洛市城区限放烟花爆竹的议案》于2016年2月由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为正式议案,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并于2017年10月办结。经过3年努力,市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得到遏制,各县城区禁放工作有序实施。禁限放烟花爆竹工作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拥护和广泛支持。
  根据市人大立法规划,为了深入了解全市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开展情况,充分做好《商洛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立法前调研工作,调研组分别深入商州、商南、山阳、柞水四县区烟花爆竹专营公司、城关派出所、部分街道社区、大型居民小区,实地察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禁限放情况,召开了由相关部门和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走访部分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详细了解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基本情况、工作现状、存在问题、深层原因等情况,广泛征求对《条例》立法的意见和建议。各县区政府法制办、公安、安监、环保、司法、科教、市场监管、卫计等部门和社区代表、人大代表提出立法意见建议100余条。调研组将对这些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在《条例(草案)》的制订和审议过程中充分吸纳,努力使制订的法规立得住、行得通、能管用。
  据市人大法工委透露,预计于今年10月份启动《条例(草案)》起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