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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8月0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召开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陈俊主持并讲话
文章字数:799
  本报讯(记者 李敏)8月1日下午,我市召开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全省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协调会议精神,通报我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中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俊主持并讲话,市委常委李豫琦、牛克俭,副市长周秀成、陆邦柱出席会议。
  陈俊指出,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是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从全市工作进展来看,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仍有欠账,形势较为严峻。全市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刻认识抓好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思想的具体行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陈俊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夯实整改责任,按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总体部署,对照方案、细化任务,确保整改顺利推进。各区县要认真履行辖区问题整改属地责任,党政一把手要主动担负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统筹协调,确保形成责任链条。市直牵头部门要认真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一把手”亲自挂帅,确保行业问题一次整改到位,及时销号不反弹。涉及整改的各个企业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实行企业法人负责制和监管部门包抓制,确保整改工作有效落实。
  陈俊强调,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履责、失职追责”制度,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各项整改任务有序开展。要把握时间、对标检查,强化措施、查漏补缺,按时完成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任务,确保顺利通过中省检查验收。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了《商洛市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的意见》《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中省环境保护督察责任追究问题的意见》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