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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8月0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丹凤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文章字数:439
  本报讯(李相宏 冯永发)近日,全国普法办发布了《关于表彰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丹凤县荣获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是全国普法办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地区授予的荣誉称号,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管理水平、法治建设、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尺。近年来,丹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健全工作机制,深化“法律六进”,创新宣传载体,充分利用“互联网+法治宣传”普法新模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加快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工程,新建法治公园1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个,高标准法治广场两处,法治文化街15条,法治灯箱1000多面,打造法治景区两处,举办法治演出25场次,打造法治创建示范点12个,拍摄法治类微电影、微视频5部。深入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逐步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