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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8月0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食药监局加大疫苗质量监管力度
文章字数:656
   
  本报讯(齐勇)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疫苗事件曝光后,市食药监管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我市流通环节疫苗质量安全。
  迅速安排部署,强化风险管控。7月24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疫苗安全风险防控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区局及市食品药品监察支队进一步加强对疫苗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药品经营企业超范围经营疫苗、疫苗使用单位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设施设备的运行和采购状况,以及接种、储存、运输中冷链记录管理等情况,确保疫苗及相关药品使用安全有效。加强与公安、卫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相互通报有关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进行查处,涉及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行为,要及时上报市局并立即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及时核查问题疫苗情况。市局分管领导带领市局、市食药监察支队相关人员对市疾控中心开展紧急检查。经查,我市疾控中心未购进国家局通报的“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百白破疫苗(生产批号为201605014-01)、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百白破疫苗(生产批号为201607050-2的)”。
  强化监督管理,认真组织开展疫苗流通使用监管专项整治。结合药品质量整顿,认真组织开展疫苗流通使用环节监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疫苗采购渠道、运输、储存条件、冷链设备系统、温控系统和管理制度是否执行到位。截至目前,经过对各市县区疾控中心近3年来疫苗购进、分配、冷链运输、储存、销售环节情况检查,未发现异常现象;辖区各接种点检查正在进行中。
  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了我市疫苗监管,强化了疫苗配送和接种单位责任意识,确保辖区疫苗质量安全,群众接种安全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