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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8月0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规范零星树木采伐流通管理
文章字数:455
  本报讯(闫伟锋)零星树木主要指个人所有,房前屋后、自留地上零星散生的树木。零星树木在采伐时需办理自产证。为了进一步规范零星树木采伐流通管理,洛南加大了对零星树木采伐流通管理的力度。
  洛南县规定,对采伐零星树木5株以下或材积在5立方米以下的,由各村民委员会办理自产证;5株或材积在5立方米以上的,由各镇办农业综合服务站办理自产证。自产证统一由县林业局印制,各镇办农业综合服务站统一领取,并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要对自产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办理自产证的单位要建立自产证办理台账,群众自产的零星树木,可以自用、赠予,也可以凭自产证在当地木材市场合法收购点上销售。群众在县境内运输自己所有的零星树木的,凭自产证运输;出县境运输零星树木的,须持自产证到县林业局办理木材运输许可证;赠予的,出县境运输持证明和自产证到县林业局办理运输手续方可运输。木材经营加工场点必须凭自产证或林木采伐许可证收购木材,必须建立入库出库台账,禁止收购无合法来源的木材。木材检查站要严格检查,对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按照规定坚决予以打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