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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8月0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洛市商州区民政局公告
(2018年1号)
文章字数:82
  商州区社会福利院收养一名弃婴,从公告之日起,生身父母限在60天内前来认领,过期无人认领者,民政部门按照《收养法》的规定进行送养。
  特此公告商洛市商州区民政局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