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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8月1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
刘云峰
文章字数:647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是基础。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要积极适应经济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态、生产生活方式等变化,按照“三个有利于”的原则,优化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理顺隶属关系,做到应建尽建、设置规范、调整及时、体制明晰,确保党的工作和党的组织全覆盖。
  支部强不强,在于“领头羊”。应注重从党性强、品行好、业务精、会管理、有威信、肯奉献的优秀党员中选配党组织书记。针对基层党建工作“虚化、弱化、边沿化”的问题,应按照党内有关规定,设立党建工作机构,全程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推行“承诺、践诺、积分、评议”一体化教育监督管理机制,使党员做在经常、严在日常,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要用改革发展的成效来检验。应紧紧围绕“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着眼创新美丽幸福商洛建设,找准基层党建服务改革发展的切入点和着眼点。要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把党的组织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组织活力转化为发展活力。
  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法宝。坚持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大限度地把群众动员起来,多为群众办实事好事,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引导广大群众发自内心地听党话、跟党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