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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8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镇安农业执法创新实施“四式服务”
文章字数:874
  本报讯(陈维智)镇安县农业行政执法从转变执法理念入手,把案件查处从过去简单的“处罚型”向“整改服务型”过渡,创新实施“四式服务”模式。
  创新方法,推行“主动式”服务。坚持每月开展一次与服务对象见面会,变被动为主动,向其宣传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和建议,了解他们对行政执法的关切与需求。组织实施了“打假保春耕”“夏季百日打假”“打假保秋播”三大战役,查品种、查档案、查标签、查未审先推、套牌侵权、假冒伪劣、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有力查处和制止了一大批违法、违章行为。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向上级汇报并将落实结果及时给予反馈。
  改进态度,推行“温暖式”服务。严格遵守“四个一”“温暖式”服务,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茶暖心、一腔热情服务、一句好话相送。创新了“一确定、五统一、一转变”的农业执法载体。“一确定”即由县农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文,明确10个部门的责任清单,委托县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四统一”即要求农资企业坚持统一进货渠道、统一批发、统一审批发证挂牌经营、人员统一培训持证上岗经营;“一转变”就是变刚性执法为柔性执法,运用服务和协商手段,使当事人更自觉接受监督,配合管理和执法,让每一位服务对象都能焦急而来、满意而归。
  拓宽渠道,推行“预约式”服务。根据服务对象作息时间不定、居住场所不定、实际需求不定等情况,实行“预约式”服务。对未赶上时间的群众采取电话预订服务;对外地务工群众采取网上办理服务,通过灵活的服务方式,有效解决了群众办事不便的问题,拉近了干群距离。
  提升效能,推行“评议式”服务。建立了服务对象评议农业执法机制,在单位设立了群众意见箱,广泛收集群众对执法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能的评价情况。定期组织基层党员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服务对象对农业执法机构进行测评,对测评出的不足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以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
  截至目前,全县已检查农资经营户54家,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4本,接受消费者咨询100多人次,督促两家农资户健全了各类台账,对3家不规范经营户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