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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强力推进创文宣传
文章字数:585
  本报讯(南星)近日,市创文办下发文件,要求以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方式为载体,加大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力度,在市区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推动创建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文件要求,在市区广播电视台开办“创文进行时”专题栏目,定期报道创文工作动态,发布创文公益宣传广告,设立闪光台和曝光台进行正反两方面宣传报道。每周在《商洛日报》至少刊发1篇创文活动报道,重点进行消息类、通讯类报道,适时进行版面集中宣传、重点宣传。利用商洛新闻网、商洛宣传、文明商洛、各有关部门单位网站及时发布创文信息。主要宣传创文的工作部署和典型经验,互相学习交流。在创文办和各成员单位设立创文热线电话、信箱,接收公众咨询、投诉和情况反映,及时掌握社会动态;开设创文彩铃,各机关单位固定电话开通创文彩铃,扩大宣传覆盖面。分时段向手机用户发送创文短信和文明礼仪知识。在全市出租车、公交车、客运车辆张贴、喷绘创文宣传标语,营造宣传氛围。在沿路、临街、公园、河道设立固定宣传牌,各单位利用墙报、电子屏、橱窗、广场大屏幕等方式进行宣传,并及时更新。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省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部署、文明常识等,每年举行1至2次知识竞赛。及时编发创文工作简报,交流学习,推进工作,大力营造浓郁、热烈、广泛、持久的舆论声势,形成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受益的良好局面,确保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