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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
文章字数:1029
  本报讯(记者 张力宏)近期,《商洛市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对外印发。根据实施方案,到2020年,全市范围内普遍实施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十三五”期间,全市医疗费用年平均增幅控制在10%以下。
  据悉,今年以来,我市在现行支付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逐步推进以总额控制为基础、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并完善按人头、按定额、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
  方案提出,一、实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对住院医疗服务,主要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长期、慢性病住院医疗服务可按床日付费;对基层医疗服务、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可按人头付费;对不宜打包付费的复杂病例和门诊费用,可按项目付费。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二、重点推行按病种付费。原则上对临床路径和出入院标准比较明确、诊疗技术比较成熟的疾病实行按病种付费,逐步将可在门诊开展的日间手术以及符合条件的中西医病种门诊治疗纳入医保基金按病种付费范围。建立健全谈判协商机制,由医保经办机构牵头,联合物价、食品药品监管等多部门就按病种付费费用标准、分担比例、服务标准和内容、考核指标等进行谈判,科学合理确定中西医病种付费标准,做好按病种收费、付费政策衔接。三、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鼓励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先行试点探索建立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体系。按疾病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复杂程度和实际资源消耗水平等进行病种分组,结合实际确定和调整完善各组之间的相对比价关系。可以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技术为支撑进行医疗机构诊疗成本与疗效测量评价,加强不同医疗机构同一病种组间的横向比较,利用评价结果完善医保付费机制,促进医疗机构提升绩效、控制费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费、付费标准包括医保基金和个人付费在内的全部医疗费用。四、健全并完善按人头、按定额、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将签约居民的门诊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患者向医院转诊的,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支付一定的转诊费用。
  方案还对强化医保对医疗行为的监管、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完善医保支付政策措施、协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相关改革等方面做了具体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