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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9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共享同一片蓝天
——改革开放以来商洛残疾人事业发展综述
文章字数:1081
  本报记者 张力宏 李敏
  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水平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发展残疾人事业,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基础。改革开放后,我国残疾人事业步入了发展的春天。1988年,中国残联成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残疾人事业发展进入了“快车道”。近年来,我市不断出台帮扶政策和措施,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事,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也步入了新时代。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优待扶助残疾人办法》《残疾人“两项补贴”实施细则》《商洛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七县区分别制定了配套实施意见,明确了残疾人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奋斗目标,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政策体系,为全市残疾人事业稳步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同时,我市不断加大《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力度,制定出台了《商洛市优待扶助残疾人办法》,开通了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畅通了残疾人诉求通道,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为确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这一目标,我市建立了残疾人脱贫攻坚“1+N”政策体系,先后印发《商洛市残疾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及其配套方案,编印《脱贫攻坚政策解读》,形成助力残疾人脱贫攻坚强有力的政策体系。全市建立残疾人扶贫基地12个,投入扶持资金320万元,带动1260名贫困残疾人实现增收目标,涌现出魏万林、马彦全等一批残疾人脱贫攻坚优秀代表。兜底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是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基础,全市每年投入专项资金9000多万元,为6.41万名困难残疾人和4.26万名重度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全面落实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障补助政策,全市共有4.16万名残疾人享受城乡低保,5.91万名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10.5万名残疾人参加农合疗,1.2万名残疾人实现稳定脱贫。
  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全社会的关注、支持和帮助。我市通过创新社会管理,积极动员社会机构、社会组织参与发展残疾人事业,共争取专项基建投资2300万元,撬动社会资本6600万元,建成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和7个县级残疾人托养中心、5个县级残疾人康复中心,累计提供康复托养服务1.2万人次。携手爱心企业先后为困难残疾人捐赠价值7.8万元助听器、10万元电动轮椅和价值144万元的衣物、30万元的轮椅。先后引进商洛慧灵智障人士服务中心、海虹假肢矫形器服务中心、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等专业化的残疾人服务机构,成立商洛市启聪特需儿童服务中心,稳步推动残疾人服务工作向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转变,形成具有商洛特色的社会化残疾人服务品牌,拓宽了服务残疾人的途径,提升了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下转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