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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政法机关全力守护绿水青山
文章字数:977
  本报讯(宋登魁 李章进)柞水县委政法委在秦岭地区生态环境整治中,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履职尽责,上下联动,主动作为。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建立执法联动机制,畅通法律宣传渠道,大力推行公益诉讼,重拳打击违规建筑和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为全县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县委政法委抽调8名精干力量参与到秦岭地区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担任专项整治宣传维稳组组长,先后组织召开研判会议18场次,现场解决问题20多件,收集各类舆论信息60多条,宣传报道30多条;县法院对9名员额法官进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培训,为开展好整治工作做好知识储备。抽调警力20多人次参与4个项目现场违建拆除,参加各类研判会议60多场次,审查非诉行政案件18件。县检察院以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工作为抓手,批捕起诉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盗伐滥伐等破坏资源环境类犯罪案件20件25人。提起全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市、县两级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积极赔偿国家生态环境损失14500元。向县国土、林业等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1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环境违法问题依法查处,为部分违规项目拆除没收奠定良好基础;县公安局抽调14名警力组成秦岭生态环境整治专业队,重拳整治违法违建,共出动警力600多人次,车辆200多台次,联合执法行动60多次,调查取证35次,协助开展河道治理31次,清理违规占用河道种地25亩,查处非法占用林地3起,拆除沙场26家,砖厂8家,取缔非法采矿点两家,关停手续不全企业两家,保障了全县拆除违建别墅行动的顺利进行;县司法局在县电视台开设法治宣传专栏,每天播放1期《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内容,目前已播放36期。所有法律顾问深入到全县村(社区),解读宣传《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1场次;各镇办司法所深入到各村(社区),通过召开法治宣传会、设立咨询点、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彩页等方式,大力宣传《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出动巡回宣传车9台次;县公证处配合国土、住建、城管、营盘镇等部门和镇办,对秦岭沿线非法占用42661平方米(64亩)土地的26幢违建别墅强拆进行证据保全。县法律援助中心先后对6.17亩土地性质和手续办理情况进行核实,提供项目办理手续情况和有关处理意见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