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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0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检察院创新推进“捕诉合一”机制建设
文章字数:435
  本报讯(牛敏)洛南县人民检察院优化刑事检察资源,创新推行“捕诉合一”新机制。
  洛南检察院将原办理公诉、侦监案件的人员合并,改变了以往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刑事职能分割的特点,对刑事诉讼活动中的各项刑事检察职能进行整合。对公安机关、监察机关等移送的刑事案件,全部纳入“捕诉合一”办案模式,对于检察环节的同一刑事案件,由检察机关同一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办理,探索试行刑事案件“谁批捕、谁起诉、谁监督”的一体化办案机制,使员额检察官做到全面、完整、充分地行使检察权,全面全程负责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在检察环节的各项办案、法律监督工作,始终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以法律监督为重点,将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活动监督贯穿于刑事案件办理全过程。
  洛南检察院试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成果显著,办案效率明显提高,既克服了“捕诉分离”模式下,案件归责不明等一系列问题,又避免了审查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衔接、运行不畅的情况,优化检察资源配置,保证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确保每一个案件经得住历史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