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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0月2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公 告
文章字数:308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规范驾驶行为,缓解交通拥堵,提高通行效率,从2018年11月1日0时起,在丹凤中心广场十字、迎宾路与312国道T字、西环路与中心街十字、红卫路与中心街十字4处闯红灯违法电子警察抓拍的基础上,新增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法电子抓拍;在车站路与312国道T字、环西路与312国道T字、江滨北路与广场南路T字3处实施闯红灯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电子抓拍;在花庙路全段、县委路全段实施不按规定停车(含车内有人临时停车)电子抓拍;在花庙路与中心街十字实施禁止左转电子抓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布。
  丹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