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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0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文章字数:921
  本报讯(王俊)柞水县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应急等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强化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努力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的原则,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灾害防治责任机制,健全了县、镇、村三级地质灾害防治机构体系,组建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决策、部署。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县政府每年与各镇办及有关部门签订《地灾防治目标责任书》,落实专项经费,有效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
  强化宣传培训,营造防治氛围。紧紧围绕《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陕西省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办法》,制定了宣传贯彻和学习培训方案,充分利用“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和“6·25”土地日,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条例》和《办法》专项宣传。今年共组织集中学习4次,专题讲座两次,利用汛前排查机会,以查代训10场次,印发宣传册1万多份,悬挂宣传标语20多条。
  强化应急处置,消除灾害隐患。坚持积极预防,快速反应,重点治理,搬迁避让的思路,印发《柞水县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修订完善了《柞水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将地质灾害预防、监测、避险、撤离工作安排到村(社区)、组,逐一落实行政责任、技术责任和监测责任,对全县87个隐患点逐点制定防灾预案,构建了覆盖县、镇、村所有隐患点的三级监测预警网络体系和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形成了汛前排查、汛期巡查、应急调查、汛后核查的“四查”长效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已搬迁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200户750人。
  强化工程建设,提升防治能力。严格执行《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工程决算审计制、竣工验收制的“六制”化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和资金使用管理关。今年,全县共实施中、省财政投资治理项目5个,专项资金投入31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