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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1月0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艰难的改革之路
——一个县委书记的追述
文章字数:7679


  周兴诗口述 高永平记录、整理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笔者电话采访了当年率领九届中共洛南县委亲历洛南农村变革的县委书记周兴诗,目的是征集社会主义时期地方党史专题资料“洛南的农村变革”。这次采访时间长达两个多小时,他想起的往事很多,想说的话也很多——
  罗夫车站接讨饭群众
  1976年秋末冬初,新华社陕西分社总编辑张清赣同志到洛南,带来一份山西分社寄给总社的“内参”清样,内容是反映洛南外流讨饭的人大量涌入山西芮城、永济、运城一带,妨碍那里的社会秩序的事情。稿中举例说:一自称洛南谢湾的讨饭人说,他们村70%的人外出讨要,全县70%的村和他们一样。还说山西一些地、县曾包租火车专列遣送洛南外流人员,但到省境车站后,洛南人死活不下车,以至于影响火车正点运行。总社让陕西分社核实稿件内容,再决定是否刊出。张总编到洛南几个公社调查了几天,其结论是:外出人总要说其“外出有理”,夸大其词,但部分地方人口外流确实严重,应引起足够重视。张总编走后不久,我到窑底公社石桥大队当社员,一天担风化煤从兑山岭上下来,碰到杨沟大队一位老人担着馍布袋从外地讨要回来,我耐心地对这位老人说:“老人家,别出去讨饭了,有人把咱反映上去了,咱们要争气啊!”处在饥饿中的老人,根本不愿维护那种虚荣,没好气地说:“反映到北京才好哩,叫中央知道咱洛南人没啥吃!”简短的话语,每个字都冰冷得像风化煤块,掷到了我的煤笼里,我感到肩上的担子更沉重了!
  1977年春节刚过,家住华阴的县委办副主任韩仰文返回岗位后向我反映说:“春耕大忙在即,外流山西、关中一带的洛南人纷纷返回,因车辆紧张,在罗夫车站聚集很多,秩序十分混乱,有可能出事。”作为县委书记兼革委会主任的我,听了这些情况,心里确实不是滋味。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又与几位副书记商量,我决心在“四干”会上以这件事为突破口,整顿干部作风,再不能光唱“莺歌燕舞”“形势越来越好”的老调了。为了迅速解决滞留在外、陷于困境群众的问题,让工作有一个新的起点,自己脸上是否光彩也就无所谓了。
  1977年2月26日,县上利用召开县、区、社、大队四级干部会第一天学习文件时间,安排县委全体常委、各区区委书记、部分公社书记乘坐一辆大轿子车,前往华阴罗夫汽车站,目的是实地看一看我县人口外流的情况。我们一行早晨8点多从县城出发,沿途10多次碰见拉着架子车朝回走的洛南人,每辆架子车都是一个人驾辕,三五个人挂套,车上堆满了讨要的馍袋子。每见一辆架子车,我们都停车询问其住址及外出的情况。中午快到罗夫时,老远就看见麦地里白花花的好像在晒红薯片,实际上是讨饭人在晾晒讨来的馍块。到罗夫车站后,我们心情沉重地查看了车站的里里外外。车站门前人流涌动,像赶集一样,候车室里馍布袋一堆一堆的,加上几处有人以麦秆生火取暖,烟尘弥漫,拥挤不堪。见到车站领导,我告诉他说:“我是洛南县委书记,由于工作没做好,给你们制造了麻烦了。”并请其介绍外流人员在车站的情况及运输安排等。站长是个年轻人,一点情面也不给,头一句话就是:“听说洛南还是‘大寨县‘哩!’我觉得脸上火辣辣的。他接着说,由于车辆少,人员滞留太多(尤其是妇女、老人),都在车站内外过夜,有生病的,有为抢购车票吵嘴打架的,还有被歹徒趁机拐骗的……听完介绍,我想给外出的人说几句话,由于拥挤的人太多,秩序也很乱,无法维持,只好让同去的10多个公社书记每个公社找一两个代表,就在麦地里开了个“代表会”(确切地说是“叫花子代表会”)。我诚恳地说:“由于我们当干部的工作没做好,使大家出门受罪了。”一段沉默之后,我对大家说:“要改变这种局面,只有回去搞好生产。”我还动员讨饭的群众寻找还在附近讨要的人,在罗夫车站集中,“县上近两三天将派专车免费接回……”当天回到县上后,我连夜召集有车辆的单位负责人,动员派车义务接人。第二天,一天就接回18卡车约六七百人。不少“四干会”的代表亲眼目睹了这一场面。
  “四干会”上,我介绍了去罗夫看到和听到的情景,然后用两天时间,先小组讨论,后大会发言,让大家谈看法,讲感受。有人对接人的做法很反感:“一堆屎本来不很臭,县委硬往臭里弄哩!”我说:“是屎就是臭的。脸上本来就有黑,不是别人抹不抹的问题。我们之所以这样做,目的是暴露矛盾,让大家都冷静一点,面对现实,下决心解决问题。”有人说:“出去的不一定都是没啥吃的,俗话说‘要上三年饭,给个县长都不干’哩!”甚至有人还说:“是有人故意给社会主义抹黑!”我提议:“与会的同志,有直系亲属出去讨饭的请举手!”会场一下子鸦雀无声,都在东张西望,竟无一个举手的……大会发言中,不少同志说得痛哭流涕:“我当然见过讨饭的,但这么多讨饭的聚集在一起,还是有生以来头一次见到!”“我们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人民的公仆,是为人民服务的,自己工作的地方这么多人没啥吃,出门讨要,求爷爷告奶奶,挨冻受饿,我们怎么向人民交代?”“如果这些人中有自己的父母和妻子儿女,又会是什么心情?”有位同志还宣誓似地高声大喊:“看了这种情景,再不好好工作,带领群众搞好生产,就枉穿了这身干部衣裳,枉称了自己的领导职务!领工资时也会感到脸红手颤!”会议还进一步引导大家揭露工作中的矛盾,讨论了改变面貌的措施。
  请回“刘少奇”
  为了解决群众的温饱问题,从1977年春季起,在接回大批外流人口的同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劳动力整顿管理,解决“三多一少”(调离生产队的劳动力多,非生产人员多,非生产用工多,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少)的问题,使生产队的劳力增加了大约20%。但是,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上工一条龙,干活一窝蜂”“上工吊死鬼寻绳,放工李自成攻城”,集体干活常常是“老汉拾柴,妇女纳鞋,小伙子打牌,奸猾人半天不来”“你站哩,我坐哩,打不下粮食都饿哩”。什么原因使人们的生产积极性总是调动不起来呢?因为我们说的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而实际执行的却是“干活一窝蜂,分配一拉平”的平均主义。只有下决心解决这个问题,才能振兴农业,富民强县。为寻求更加有效的措施,县委领导和广大干部三分之二的人下去包区包队蹲点,拉犁担肥。县上把劳力从“人造平原”的工地上撤下来,挖菅草搞深翻。当年粮食产量达到2.2亿斤,较上年增产2800万多斤,但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的吃饭问题。1978年古历正月初六,县委召开了老农村工作者座谈会,只要熟悉农村工作,不管其现在的岗位和职务,都邀请参加,与会者出了不少好主意。由于会议气氛活跃,有的人甚至风趣地说:“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把刘少奇请回来,像五十年代搞过的那样,包工、包产、包投资,责任到人,超产奖励。”有人甚至引用了刘少奇八大《政治报告》中的一段话:“许多合作社过分地强调集体利益和集体经营,错误地忽视了社员个人利益、个人自由和家庭副业,这种错误必须迅速地纠正。”我真钦佩这位同志胆大包天的气魄,因为刘少奇这时还是“全国最大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他所说的“三包”,在“文革”中也受到全国范围的批判,这个“包”字使很多人当了“走资派”,它像一块烙铁一样,在一些人心灵上烙下了伤疤,至今余痛尚在。这次会后,我和农工部两个部长在酝酿起草文件的时候,苦于实在找不到更好地能解决群众吃饭问题的办法,便在文字上打主意:不敢碰“包”字,用“定”字代替!
  1978年初春,县委草拟了落实农村经济政策的十条要求,其中提出:(1)对山区居住分散和川塬地区规模较大、管理不便的生产队,建立固定作业组,土地、劳力、耕畜、农具的使用相对固定,生产队对作业组实行定产量、定用工、定奖惩的生产责任制。(2)对居住集中和规模较小的生产队,建立临时作业组,按农事季节实行小段责任制。(3)对农田建设、多种经营专业队(组)实行定任务、定用工、定奖惩。初稿出来后,派人拿到丰陵公社征求基层干部意见,多数人赞成,少数人担心和怀疑。有位老支书就说:“这办法我们过去搞过,很管用,但不能搞。当初做出实行这种办法的决定时就在这座房子里,因实行这个办法挨批判还是在这个屋里。”县委下发“十条”时,要求常委在自己蹲点的地方试点,区社书记也要各搞一个试点队。我是在寺坡公社四联大队参加试点的,通过试点更增强了信心,但多数区社干部存在疑虑,迟迟不动。我不得不在一次区社书记会上表态:“推行这种办法是县委决定的,往后谁要因此批判你,你把县委的‘十条’给他,让其找县委算账。”到5月底,全县有1670多个生产队(占总队数66%)实行了“三定”,但思想认识相当不一致,主要有三点疑虑:第一,大寨是不是这样做的,这样是否背离了学大寨的方向?第二,这是不是把生产队划小了,背离了所有制逐步向高级过度的方向?第三,这是不是包产到组,把“文革”中批判的东西又拾起来了?上上下下议论纷纷,压力不小。1978年8月,在全省小麦生产会议上,省委主管农村工作的一个领导就公开批评洛南:“什么‘三定’,一定就把性定了,是包产到组到户!”为了取得社会的支持,我们几个人写了一篇题为《洛南县多数生产队对作业组实行“三包”生产责任制》的报道寄给新华通讯总社,发表在1978年6月17日65期的《内部参考》上。
  1979年9月,中央下发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强调“加强定额管理,按照劳动数量和质量付给劳动报酬,建立必要的奖惩制度,坚决纠正平均主义。”“可以按定额记工分,可以按时记工分加评议,也可以在生产队统一核算和分配的前提下,包工到作业组,联系产量计算劳动报酬,实行超产奖励。不许分田单干。除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庄独户外,也不要包产到户。”我们认为:第一,文件对我们推行的“三定”生产责任制是个肯定和支持;第二,不要搞包产到户“以外”的地方,就是可以包产到户,至少可以说明包产到户不是过去批判过的“资本主义复辟”;第三,在全国范围内,和平原地区相比,我们全县都可以列为边远山区,都可以包产到户。这时听说花园公社有的队搞包产到户,我随之去实地考察,觉得比联产到组效果明显好得多。虽然县委这时并没有下定在全县推行包产到户的决心,但我明确表态:“有的队已经包产到户,也不要去纠正,可以看一段时间再说。”1980年到1981年秋收前,全县多数生产队实行的是联产到劳,部分队包产到户。县委的主导思想是想稳住联产到劳。秋收前,县委决定各公社普遍召开社员代表会,把选择责任制形式的权利交给群众。此举一下子大大突破了领导机关预先的框框,全县80%以上的队实行了包产到户。
  洛南县的农业生产责任制,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1978年春季开始推行的。1978、1979两年,70%多的队联产到组,少数队开始联产到劳;1980、1981两年,70%多的队联产到劳,部分队进而包干到户;1981年底,全县82%的队实行了包产到户。1982年1月,中央《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下发,肯定了不同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纪要”指出,“大规模的变动已经过去,现在已经转入总结、完善、稳定”阶段。
  “三方四国会议”
  洛南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正如1982年1月中央《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所说的那样,既“反映了亿万农民要求按照中国农村的实际状况发展社会主义农业的强烈愿望”,但又因为是“一场牵动亿万群众的深刻而复杂的变革”,所以引起了较大震动,那几年是上上下下争论不休的几年。那时,主要是把所有制和责任制、所有权和使用权混为一谈,把集体经济和集中劳动等同看待。因此,当时社会上流传着“辛辛苦苦三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的说法。一次参加省委座谈会时,我汇报了县上推行生产责任制的情况后,一位领导就发问:“小伙子,你们的做法和旧社会的单干有啥区别?”我的回答是:“因为是分散劳动,可以说是单干;因为土地还是集体所有,和旧社会的单干有本质区别。”洛南的做法,省地有关领导有赞成支持的,也有反对的,他们之间也存在着争论。1981年9月24日至27日,受省委书记的委托,由前省委秘书长、时任中顾委委员、省顾委副主任常黎夫同志主持在洛南召开座谈会,专题讨论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参加的有省委秘书长、副秘书长、省委农村工作部部长(兼省政府农委主任)、省人大秘书长,还有地委书记、行署副专员等。因为与会人员涉及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顾委,所以人们就把这次会议形象地称之为“三方四国”会议。出席会议的同志对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态度,有支持的,有反对的,也有观望的。黎夫同志就对我说,对于农业生产责任制,他“过去是僵派,后来是风派,现在是党派”。所谓“党派”,是指1979年9月中央的“决定”中,允许包干到组,联产计酬,也允许边远山区、单庄独户包产到户。这次座谈会一开始,因县上的汇报使气氛尤为紧张。因为他们对联产到组、到劳有不同意见,是来洛南寻求能支持自己意见的事实根据的,没料到洛南全县80%的队已在秋收前定下来实行包产到户。县委汇报后,他们去石门区再听4位生产队长介绍情况时,各自从有利于自己的观点出发提问,有时针锋相对,带有火药味。譬如以下的观点就是很吓人的:“不能以生产资料的绝对平均主义反对分配上的平均主义!”“不能无限度的倒退!”“不能搞新的一刀切!”等等。以致黎夫同志在从石门回来的汽车上还担忧地说:“小心把会开炸了!”他不得不连夜给各方个别做工作,让其不要把他们之间争论所引起的情绪暴露在基层同志面前,以免造成不良影响。会后,与会的地委、行署领导给我们县上的5个书记集体谈了话,说:“没料到搞到这地步(指大面积的包产到户)!”批评我“头脑发热”,该泼些凉水!这次会议以黎夫同志的名义,形成了给省委《关于听取洛南县委汇报和座谈会的情况报告》:“洛南县委的汇报内容丰富实在,几个生产队长的介绍生动深刻。”“面对现实,就实论虚,各抒己见,基本看法,大体一致。”《报告》肯定洛南县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起步早,基础好,两年走了两大步:1979年大部分实行包产到组,1980年推行统一经营、联产到劳,堪称稳中求快。但同时指出,洛南推行责任制的三步(指包产到户),步子可能迈得快了一点,急了一点,“目前还没有造成大的损失,但实际中仍然难以避免发生一些问题”。黎夫同志希望洛南接着应该“快中求实”。他1982年春季再来洛南时,对包产到户以后的完善工作比较满意,又进一步提出了“实中求效”的要求。这次会后,时隔3个月的1982年1月,中央《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下发,肯定了目前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包产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至此,历经5年的是是非非就算有了定论,往后的工作就转入了扎扎实实总结、完善和稳定阶段。
  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普遍推行,充分显示了它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显著成效。到1983年底,洛南农业已是连续7年丰收。以1976年为基数,全县农业总产值翻了一番多,粮食总产量年均递增11%,累计净增1.8亿多公斤,多种经营收入增加了2.25倍,社队企业总产值增加5.7倍,社员储蓄存款增长了近10倍。全县农村普遍流传着“人大干,天帮忙,政策换来丰收粮”的顺口溜。人们再不为吃饭问题发愁了。
  胡耀邦说“有道理”
  随着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成功实施,县上把这种联产承包的形式逐步推向其他领域,促进对自然资源的全面开发和多层次利用,促使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趋于合理。譬如,在林业方面,决定拿出一部分荒山荒坡荒沟荒滩扩划给社员。1982年全县扩划给社员11万多亩,当年就有5万亩栽植上树木。扩划后的剩余部分承包给农民种树种草,明确宣布栽植的树木饲草永远归栽植者所有,并享有继承权。再是在全县推行了“包山头”的做法,1981年全县承包山头523处,1982年发展到1258处,面积达16万多亩。到1982年底,已造林14万亩,种植中药材1900亩,栽植经济林木17万多株。有的地方还对荒沟荒山实行了专业户或组承包经营的做法,效果也很好。
  特别是推行集体山林折股联营、兴办新式合作经济已经成为形势发展的必然,这是逼出来的。因为农业生产实行了责任制,人人有地,户户种粮,生产队干部手里再没有工分可以支配,管护集体山林抽不出人来;山林集体所有,群众并不认为自己有份,造林“应付”,成林偷砍。怎么办好?基层曾经有过几种想法,但大都行不通。比如有人主张把山林划分到户,户有户管,长期不变。但林有好坏,树有大小,很难分得合理。即使分下去了,一家一块,数量又不大,不管不行,专门固定一个人看管又不合算,而且户户都进山,更易引起混乱。再比如有人主张把山林承包给一户或几户看管,收益按比例分成,也难以行通,因为树已逐渐成林,利益小了承包户不干,利益大了多数未承包的社员又不赞成。后来发现石门区的刘家村、柳峪的路家村和陈涧一队有一些好的做法,就是把山林折价,按股分给社员,发给股金证,规定持股人有按股投工的义务,又有按股分红的权利,并允许继承,长期不变。他们还制定了一些管护制度和奖惩措施。县委便把这些做法归纳为对集体山林折股联营、办新式的合作经济,在全县推广。经过1982、1983两年,全县办起了500多个林业折股联营经营实体。
  1983年秋季,林业部办公厅研究室的董庆余同志带调查组来洛南,县上汇报了这一情况,他们又去刘家村实地考察座谈,写了一份调查报告。当时的林业部部长杨钟看了报告后批道:“可报中央书记处研究室。”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主任杜润生看了报告以后,10月18日写信给胡耀邦总书记:“全国有集体大片林15万个,山林面积2亿5000万亩。责任制推行之后,集体林分包到户,有的效果好,如云南、内蒙,有的不好,助长了砍树风。附件介绍了一种办法,叫做折股联营,似可在某些不宜分树到户的地方实行。可否向各地推荐,望示。”胡耀邦总书记10月19日批示:“有道理。同意加上按语(写活一些)在《情况通报》上介绍。请乔石同志商研究室办。”1983年10月26日,中共中央书记处研究室内部刊物《情况通报》324期刊登了这份调查报告,其按语是:“对集体成片林木,采取什么责任制形式进行经营管理,是当前林业上一个重大的政策问题。为了寻求适宜的解决办法,在有利保护森林、加快发展林业的前提下,积极进行探索。此件介绍的集体山林折股联营,办新式合作经济的办法,较好地解决了统包结合和责权利的关系,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在不宜分林到户的地方,很可能是经营集体成片林木的一条新路子。望各地认真研究这个经验,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试行。”
  笔者附言:“文革”结束之后的洛南农村,是中国农村的缩影。农民没饭吃,逃荒要饭以至于影响到车站的工作秩序,惊动了新华社。这从另一个方面说明洛南农村旧的体制、旧的生产经营模式已经不适应生产力发展。中共洛南九届县委顶住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在全国首先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解决农民的吃饭问题。他们的思想境界、胆量和魄力,在那样一个年代是难以想象的。在那样一个年代,他们能做出那样的决策,实属不易。在中国的改革开放取得辉煌成就,即将迈过第40个年头的今天,笔者整理当年采访的文稿,并把它公之于世,其目的是纪念和庆祝中国的改革开放40周年,让人们了解当年改革的艰辛,了解今天辉煌成就的来之不易。我们今天庆祝和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就是要弘扬改革先行者们顺应历史、大胆改革,推动社会进步的气概、境界和主人翁精神,并把这种品质、这种责任担当广泛应用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领域,以创新的姿态、改革的精神,不忘初心,高举为人民服务的旗帜,积极投身到脱贫攻坚、精准扶贫的各项工作中去,并以各自的优异成绩向人民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