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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1月1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严格执行政策 促进转型升级
柞水重拳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
文章字数:857
  本报讯(侯彦亮 潘道华)今年以来,柞水县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对规模小、工艺落后、管理混乱、无证照和证照不全、无污染防治设施或防治设施不完善、超标排放等情况的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列入依法关停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实行挂账销号,坚决杜绝已取缔“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成立了清理取缔“散乱污”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清理取缔工作。制定了《柞水县工业和商贸企业“铁腕治霾、保卫蓝天”行动方案》,对清理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落实了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完成。县政府定期召开治理“散乱污”企业工作推进会议,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同时,利用电视台宣传、上门宣讲、印发资料等形式,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系列宣传活动,形成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认真摸底排查,精准掌握情况。今年6月至10月,由县经贸局牵头,发改、安监、环保等部门参与组成了联合执法小组,紧盯县城周边、小岭镇、凤凰镇、杏坪镇等小微企业聚集区,以清理排查违法违规小化工、小木器、小服装、小加工和小作坊等“五小企业”、清理取缔无证照违法违规经营为重点,通过实地查看、走访群众、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对全县工业企业逐一进行了排查。
  坚决执行政策,确保取缔到位。严格按照“散乱污”企业标准政策执行,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发改、国土、规划、环保、市监、安监、电力等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标准,严格关停取缔。目前,已对2017年依法清理取缔“散乱污”企业进行了回头望,有效巩固了清理取缔成果。
  实行重点监控,防止死灰复燃。建立了各职能部门负责、各镇办配合的常态化巡查机制,对已清理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安排专人进行监控,组织联合执法组对已清理取缔的企业开展了回访、暗访。同时,县经贸、小岭管委会等部门,积极引导智达公司等合法生产企业开展资源整合,改进生产工艺,大力发展以尾矿综合利用为重点的循环经济,在提升企业环保技术水平的同时,推动工业结构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