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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1月1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公安成功销毁大量过期民爆物品
文章字数:510
  本报讯(通讯员 王磊 记者 方方)近日,柞水公安机关精心组织、全程监督,成功销毁过期炸药6424公斤、导爆管7180枚和工作中收缴的手榴弹4枚、雷管184枚,极大地消除了安全隐患。
  今年以来柞水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小岭派出所在对辖区融发公司民爆库房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批炸药、导爆管因超过使用有效期限而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为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涉爆案件、事故的发生,柞水公安机关立即封存过期民爆物品,邀请爆破专家和技术人员考察确定销毁时间、地点,确定运输车辆和路线,制定《销毁方案》和《警戒方案》,讨论确定爆破方式,对销毁方案进行安全评估,确保整个销毁过程绝对安全。11月12日,柞水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小岭派出所根据制定的《民爆物品销毁方案》,本着“销毁安全第一、确保万无一失”的原则,在小岭镇罗庄社区六组大西沟内,安排充足警力和爆破人员,严格按照各自分工,在销毁民爆物品的出库、运输、销毁现场看管、装药、警戒、起爆、检查清理等环节规范操作,历时10小时3次,通过焚烧法、地埋爆炸等方式将过期的6424公斤乳化、7180枚毫秒导爆管和工作中收缴的4枚手榴弹、184枚雷管成功销毁。此次销毁极大地消除了安全隐患,有效维护了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