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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1月2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试点农业救灾分担机制
文章字数:584
  本报讯 (段光耀)为有效预防农业灾害风险,放大政府救灾资金补贴效用,有效防止农民群众因灾致贫、因灾返贫,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保护伞”作用,我市在全省率先试点农业救灾分担机制,创新出政银合作、金融支农的新路径,有效提升现代农业化解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试点按照多方参与,协同创新,因地制宜,超前探索,政策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坚持整市推进、试点先行、财政引导、保险放大、统保统陪、多元救灾的思路,瞄准干旱、降雨过多、瞬时强降雨等3种农业灾害类型,争取省级专项资金350万元,保险机构按1:10的比例放大灾害理赔,理赔资金总额达到3500万元,由市农业局统筹推进,各县区农业局、财政局、气象局协调配合,太平洋产险商洛中心支公司具体实施。灾害发生后,受灾县区农业局逐级上报省市农业部门、省市保险机构,由省农业厅协调省保险机构核算保费,并将赔款划拨至受灾县区,受灾县区农业局统筹做好救灾工作,及时编写资金使用方案,确保专款专用的工作流程规范操作,使农民群众在受灾后迅速获得充足救灾资金来迅速恢复生产,实现生活、农业生产稳定,确保农民灾年和常年一样具备生产能力,且保持正常收入水平。
  试点实施后,将彻底解决“财政涉灾预算无灾不能用、有灾不够用”的财政预算矛盾,有效预防和分散风险,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灾后救助,缓解财政救灾压力,有效降低农业灾害损失,增加农民经济收益,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金融保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