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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1月2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依靠法律手段为棚改项目保驾护航
文章字数:395
  本报讯(邵炬炜)连日来,商州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多次对非法占有棚改区域内被征收企业房产的行为人进行普法教育。其中,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任某进行司法拘留,依法为棚改工作扫清障碍。
  据了解,任某非法占有的区域位于我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黄沙桥项目部,非法占有区域本是他人私有财产,被任某租用到期后非法侵占两年之久。早在2015年8月28日,商州区人民法院就任某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要求任某限期搬离,判决生效后,任某拒不搬迁。2017年6月,我市黄沙桥棚改项目管理处对被征收企业依法征收过程中,任某及其家属仍未搬离,并一再漫天要价,拒绝搬离,给黄沙桥棚户区改造工作带来很大阻力。后经商州区人民法院和黄沙桥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处多次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商州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24日对任某依法拘留,责令其家属从非法占有区域尽快搬离。
  该案标志着我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合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各方权益,依法拆迁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