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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2月0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积极创建放心消费环境
李一峰 李健
文章字数:1609
  今年来,商洛市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努力做到“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维权”五放心。
  做好放心消费宣传,营造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氛围。市创建办、市工商质监局、市消协、市级各相关创建部门、各县区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年主题,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宣传。利用相关新闻媒体和通讯载体公布2017年商洛市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向消费者发布消费警示20万多次。3月15日,市工商质监局、市消费者协会组织40多家市放心消费创建成员单位和商洛燃气、自来水、邮政等30多家公用企业,在商洛电信大楼广场前开展大型现场宣传活动。发放商洛日报消费专版4000多份,教育引导消费者提高自身保护意识和消费观念。洛南、商南、镇安、柞水等县都分别在中心广场设立宣传咨询点。全市3月13日至3月15日共接待群众咨询12万人次,散发宣传材料5万多份。通过广泛宣传,强化消费者科学消费、依法维权意识,增强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自律意识,不断提升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健全组织机构制度,全面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目前,全市6县1区已经全部以县区政府名义建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了创建工作实施办法,并建立了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全市建立起“统一领导、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运转有序”的创建组织体系,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县区创建办全面细化创建工作配套制度,探索制定辖区放心消费街区(景区)创建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情况通报、联合检查、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优化放心消费单位认定程序办法,抓点带面,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组织全市银行业、保险行业、餐饮业、电子商务等6个行业协会负责人以及来自通信、医疗、保险、金融、燃气、餐饮、零售等行业的65家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创建宣传动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在食品药品行业、旅游行业、电商和电视购物领域、信息消费行业、交通行业、金融行业、公共服务行业、快递物流行业、文化娱乐行业、教育培训行业、美容美发、运动健身等行业、房地产行业、商品零售行业等13个行业和领域,有序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效果良好。
  发挥市场监管职能,着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创建办把开展的“放心消费”创建教育活动与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开展的生产流通领域产品商品质量检测、计量检测和计量惠民活动、市场专项执法行动、网络交易市场监管行动、竞争执法专项行动、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受理工作等相结合,全方位把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推向深入。
  发挥消协职能作用,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面做好消费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在工作中将接受消费者投诉与咨询结合起来,将消费者投诉与办理消费者侵权案件结合起来,将接受消费者投诉与宣传普法和提高消费者维权技能技巧结合起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咨询投诉举报1935多件,其中咨询1268件,投诉举报767件,调处率99.3%,挽回经济损失71万。
  开展消费产品抽检,发挥抽查监督警示震慑作用。按照省局文件要求及商洛消费实际情况,投入30多万元,对160组流通领域商品进行抽检(其中运动服装,床上用品,运动鞋为省局下达,消防器材为自主检测)。抽检运动服装50组,合格49组,合格率98%;床上用品50组,合格27组,合格率54%;运动鞋40组,合格40组,合格率100%;消防产品20组,合格19组,合格率95%。涉及不合格产品全部进行下架处理,并将抽检结果及时进行了公示。对有问题商户下发整改通知书,进行约谈整改,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场清查清退,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促进了商户合法诚信经营,进一步营造群众满意的消费环境。
  通过努力工作,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社会参与面进一步扩大,市场主体意识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觉悟进一步提高,消费环境明显改善,放心消费局面逐步形成,消费满意率得到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