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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2月0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洛两个单位两名个人获省上表彰
文章字数:680
  本报讯(记者李敏)记者从市交警部门获悉,在12月2日举行的全省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仪式上,我市两个单位两名个人被授予省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其中,丹凤县峦庄镇黄柏岔完全小学、商南县城关街道文明路社区分别被授予文明交通示范学校、文明交通示范村称号,陕西华龙客运公司山阳分公司城东客运站专线车驾驶员张小平被授予陕西好司机、蓝商高速商州西管理所张海峰被授予优秀文明交通志愿者称号。
  据悉,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省文明办、教育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决定向10个“文明交通示范单位”,10个“文明交通示范学校”,5个“文明交通示范社区”,5个“文明交通示范村”,8名“陕西好司机”,8名“陕西好交(辅)警”,8名“优秀文明交通志愿者”颁发奖牌和证书。这次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都是2018年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创建活动,涌现出的一批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影响广泛的先进典型。他们在传播文明交通理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文明交通新风尚的形成。经逐级推荐、群众评议、专家评审、公开公示等环节决定的。
  省上希望,各类先进典型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发扬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到文明交通创建工作中来,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交通安全、全民参与文明交通的良好文化氛围。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创新理念方法,加强系统谋划,深化协同共治,扩大社会参与,全面实施文明交通素质教育工程,强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建设,不断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