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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制定作战图 把好质量关
我市完成交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文章字数:853
  本报讯(记者 李亮)今年以来,我市坚持“脱贫攻坚、交通先行”理念,强力推进春季攻势、夏季攻坚和秋季冲刺行动,扎实有序推进交通脱贫攻坚,目前全市共完成交通脱贫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11亿元、建成公路2015.52公里。其中,建制村通畅保底性指标共实施完成80个项目508公里,完成投资4亿元,于8月底实现100%建制村通畅目标;通村公路“油返砂”整治完成635个项目972.5公里,完成投资4亿元;深度贫困村通村通组路提升性指标建成176个项目535.02公里,完成投资3亿元。
  我市建立完善的脱贫攻坚组织领导体系和运行机制,成立市交通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建立分片包抓督导工作机制,成立工作督察组、技术服务团、认定考评组,强化机制保障。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向省主管部门汇报,主动与市扶贫、发改、财政等部门沟通对接,深入调查,按期完成全市“油返砂”路段和集中居住30户以上通组公路项目库。进一步明晰思路,突出重点,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工作有条不紊。及时制定支持镇安县率先脱贫摘帽的具体措施,千方百计筹措资金600多万元支持镇安脱贫摘帽。
  全市按照“一县一图、一路一档、一村一册”的要求,制定交通脱贫攻坚“作战图”和项目清单,挂图作战,逐一销号。建立“每月检查、季度排名、随机抽检”制度,定期预警提醒、及时督办点评,对工作推进迟缓、整改不力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完善监督考核机制,紧盯交通扶贫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加大考核督查力度,切实把好工程质量关。统筹协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建立交通脱贫攻坚联动机制,确保实现同步销号。建立进度推进台账,确保交通扶贫工作稳步推进。
  为提升工作质量,确保按期完成认定,市交通运输局按照省、市脱贫攻坚认定工作相关要求,及时成立3个行政村交通基础设施认定工作小组,严格按照省、市贫困退出行政村沥青(水泥)路认定标准,采取“县自查、市认定、省核查”的程序和“初步认定、反馈意见限期整改、二次复核”的认定工作要求开展认定工作。目前,镇安县整体摘帽及全市430个(省市计划388个,县区政府新增加42个)退出贫困村交通基础设施达标认定工作已完成,全年交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