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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公 告
文章字数:231
 
  2006年12月5日在寺坪镇寺坪村张村组寺坪敬老院发现一名弃婴(男),(暂用名张**);2016年10月28日在棣花镇街道一间店门口发现一名弃婴(女),(暂用名姚***);2016年11月10日在水泉社区陈沟路发现一名弃婴(男),(暂用名陈**);2018年9月29日在丹凤县国境路西河桥东头发现一名弃婴(男),(无名)。上述四名弃婴被公安派出所和群众送至丹凤县儿童福利院抚养,从公告之日起生身父母限在60天内前来认领,过期无人认领,民政部门按照《收养法》的规定将四名弃婴进行送养。
  特此公告商洛市丹凤县民政局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