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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逐村设立“党员中心户”
文章字数:835
  本报讯(张希林 索文瑛)为了深入开展“党旗引领脱贫路”主题实践活动,柞水县以村党支部为单位,在各村设立“党员中心户”,建立“村党组织-党员中心户-党员-群众”四级联动长效机制,架起了党群“连心桥”。
  严把标准,科学确定人员。坚持“居住相邻、从业相近、易于集中、便于活动”的原则,以自然村、村民小组、党小组、产业协会等为依托,将每个行政村划分若干网格片区,每个片区设置一个“党员中心户”。“党员中心户”注重从政治文化素质高,有工作热情,具备带富领富能力、从事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管理或者村民代表中优选,并与党员电化教育中心户、脱贫攻坚中心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户等有机结合。每个村设立3至10名“党员中心户”,每名“党员中心户”联系3至10名党员,每名党员联系6至10户群众,“党员中心户”也可以直接联系帮带贫困户。
  明确职责,积极发挥作用。坚持村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员中心户”作为党员学习的活动中心、脱贫攻坚的帮带中心、服务群众的信息中心等作用,每月定期召集党员开展学习、参加组织生活;带头领办创办经济组织,主动结对帮扶贫困党员群众,帮助其制定发展规划、确定发展项目、找准致富路子、传递致富信息,主动将贫困群众吸纳到自己创办的合作社、公司等经济组织中,形成以农村“党员中心户”为中心的互助体系,增强党员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同时在协调化解矛盾纠纷、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村务管理、提升治理水平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强化保障,促进规范运行。县委把推行“党员中心户”纳入“党旗引领脱贫路”主题实践活动重要范畴,纳入镇办年度“抓党建促脱贫”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与镇村党组织和党员评优树模相挂钩,与每年“七一”评选表彰及村级后备干部培养相结合。各镇办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村级党组织书记直接抓,强化日常管理、督促指导和考核评比,实行一季一检查,半年一考核,年终一评比。在此基础上,对“党员中心户”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胜任工作,不履行职责、党员群众意见较大的进行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