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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山阳创新举措监管扶贫资金
文章字数:593
  本报讯(记者 王孝竹)今年以来,山阳县积极探索和创新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模式,加大扶贫资金监管力度,切实增强扶贫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县上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负责对扶贫资金督查指导、抽检、整改落实和问题查处,制定了《山阳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扶贫领域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山阳县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对资金预算与分配、使用与拨付、管理与监督等方面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从制度上保证扶贫资金的正确有效使用,做到重点工作有保障、扶贫项目有资金、专项工作有经费,实现扶贫资金全面覆盖,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作用。
  县上还按照“大类间打通、大类间统筹”的原则,统筹整合扶贫、发改、农业、林业、水务、交通等8个部门29类涉农项目资金共计36738.94万元,用于30个深度贫困村和65个拟退出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用于产业发展类23679.2万元,占整合资金总规模的6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13059.94万元,占整合资金总规模的36%,真正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
  同时,县上在保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全、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的前提下,最大程度简化资金拨付程序和审批手续,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完成资金拨付。建立扶贫资金公示制度,对扶贫项目的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建设地点、实施期限等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并通过村广播、扶贫宣讲等形式让农户知晓政策,心中有数,设立咨询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