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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荣获省集体二等功
文章字数:661
  本报讯(南弘军 黄杰)12月12日,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省检察机关“双先”表彰大会,会上传来捷报,商洛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授予“集体二等功”。
  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共有6人,平均年龄36岁,研究生学历两人,本科学历4人,均为中共党员。近年来,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侦监部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促进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积极履行侦查监督职能,全面深化社会综合治理,不断加强侦监队伍建设。五年来,全市共批准或决定逮捕2663件3477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无一错案;共决定逮捕职务犯罪案件119件132人,始终保持对贪污贿赂犯罪的高压态势;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30件,监督撤案244件,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连续5年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联合市院民行部门组织开展了“一江清水供京津·保护丹江检察行”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环境;同时积极参与平安创建和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专项工作,为维护商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工作成绩受到各级部门肯定。
  近年来,侦监部先后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15年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16年度全市卷烟打假打私先进集体”、2013-2017年度“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干警中有3人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个人三等功”,商洛侦监工作连年在全省侦监部门业务考核中获得第一名、第二名的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