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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获评全省绿化模范城市
文章字数:874
  本报讯(刘建国 孟鑫)日前,省绿化委员会下发《关于表彰陕西省绿化模范城市模范县模范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我市陕西省绿化模范城市称号,是这次全省唯一获得此殊荣的市。
  全省绿化模范市、县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每3年进行一次。这次评选,省绿化委员会今年4月安排,各地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自查申报,市级或部门绿化委初审,组织专家进行实地核查,在当地或者部门进行公示,正式向省绿化委推荐复审核验,省绿化委7月进行现场核验。根据复审核验结果,拟定候选市、县和单位,经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同意后,全省公示,绿化委集体研究决定进行表彰。
  全省绿化模范市评选,主要从组织领导、规划设计、义务植树、城乡绿化、科学造林、森林质量、产业发展、保护管理、生态文化等方面40多项具体指标进行检查考核,达到标准的方可申报推荐。经过市上自查、专家实地核查和省考核查验,认为我市绿化工作,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部门组织协调有力,坚持生态立市,广泛开展义务植树,力推进生态工程建设,创新工作机制举措,加快重点区域绿化,实现了造林绿化诸多重大历史转变。“十三五”以来,全市共完成植树造林108.5万亩。形成我国西北地区规模最大、林相最好的110万亩流岭飞播林基地。全市林业用地面积达到2404万亩,有林地面积1822.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6.5%,高于全省平均值20多个百分点。主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1.9%,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2.3平方米。
  2016年以来义务植树共计2791.3万株,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4.6%。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均低于省控0.2‰指标,杜绝了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以下,灾害测报准确率达到87%以上,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林木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5%以上。有效加强古树名木和森林植被保护,积极发展林业产业和生态文化,取得明显成效。在全省地级市中唯一跻身“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市”,被国家和省命名为“中国核桃之都”、全国绿化先进集体、“陕西省核桃产业强市”,洛南、商南、山阳、柞水县被创建达到“全国绿化模范县”。这次,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商南县高级中学和党世民等5人也被省绿化委评为全省绿化模范单位和先进个人,一并受到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