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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2月3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公安六项机制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商洛公安在行动之二
文章字数:883
  李重立
  今年以来,洛南县公安局充分运用《扫黑除恶组织领导机制》《所队联动承诺负责机制》《奖励机制》等六项机制,累计摸排出涉黑涉恶线索37条,打掉涉恶犯罪集团2个,团伙5个,破获涉恶案件65起,抓获涉恶作案成员80人,移送起诉48人。
  建立扫黑除恶组织领导机制。该局党委坚持重大涉黑、恶集团案件会议研究制度,商定案件的定性、证据固定、法律法规等;实行局长交办令,对反映涉黑涉恶线索,限期核查、限时回复。同时,在扫黑专业队设立党小组,发挥党员民警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所队联动承诺负责机制。该局实行“领导包片、机关队室包所、派出所负责线索排查、专业队包案件查办”的分级负责承诺机制,建立督导约谈问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建立扫黑除恶奖励机制。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做到“有信必复,有言必回”。对举报有价值线索的,凡查证属实给予重奖。在打击处理中,按绩施奖、以案施奖,对表现突出的建制单位、专案组和民警、辅警进行奖励。
  建立扫黑除恶保障机制。组建扫黑除恶专业队,专职负责上级交办、挂牌督办、县局受理的涉黑、涉恶案件;争取专项经费5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划拨10万元经费用于扫黑除恶工作日常办案;配齐扫黑专业队单警装备,健全扫黑专业队成员保障机制。
  建立宣传引导机制。该局广泛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力宣传公安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活动的坚定决心和信心,重大成果和侦破的典型案例;印制发放各类公告,向广大群众普及黑恶犯罪的基本法律知识。
  建立督导督查问责问效机制。对黑恶线索久拖不打,收集、传递黑恶线索不力,涉嫌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或充当“保护伞”等19类不担当、不作为、怕担当、慢作为的视情节严重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洛南县公安局通过创新建立六项机制,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夯实责任,相继侦破了杨某强涉恶犯罪集团强迫交易案、陈某寻衅滋事案、“6·26”网络开设赌场案、王某社系列敲诈勒索案、“9·28”李某涉恶犯罪集团跨区域集团敲诈勒索案、“11·2”陶某佳等人强迫交易案、“11·28”陈某生家族式恶势力团伙寻衅滋事案等一大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涉恶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