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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1月0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发挥组织优势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文章字数:1209
  本报讯(史小涛 蒋金君 李东航)近期,我市结合组织工作实际,采取六项措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全面学习宣传政策。要求各县区委组织部和市县区法院、检察院、工商联、发改委、工信局、工商质监局、招商局等承担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政策措施任务的部门(单位)党组织,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宣讲会、座谈会等方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民营企业家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
  开展调研走访活动。要求各县区委组织部和市县区有关部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经常深入民营企业开展调研走访,充分了解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帮助解决。同时,直接联系一批知名度较高、社会反映好的非公企业,深入开展送政策、送项目、送服务活动。
  抓好教育培训。把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方面的政策措施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市县区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在2019年底前把市县区承担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政策措施任务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全部培训一遍,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班子成员培训。市县区工信部门在2019年底前把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的出资人培训一遍,在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民营企业家培训。统筹抓好科级以下干部、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市县区有关部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积极开展“争先创优、追赶超越”活动和“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活动,争创“效能型党组织”,争当“党员服务标兵”,带动“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进一步打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开放环境、要素环境、设施环境、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引导党员民营企业家带头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非公有制人士健康成长提出的具体要求,争当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新创业、回报社会的典范。动员非公企业党员积极参与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公开承诺等活动,争当“工匠先锋”。力争用3年时间,培树100个优化营商环境“效能型党组织”、100名“党员服务标兵”、30名“商洛市优秀民营企业家”、100名“工匠先锋”,营造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良好氛围。
  强化人才支撑。全市民营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及时兑现一次性安家补助和人才津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服务。支持建设50家左右以企业为主体的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引导在民营企业工作的广大知识分子立足岗位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注重从民营企业从业人员中评选“商洛市名师名匠”“商洛市优秀科技工作者”。
  加强考核考察。把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政策措施情况作为各县区、市县区有关部门(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考核考察范围,作为评优树模、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推动形成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鲜明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