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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1月1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检察院开展法律文书清查活动
文章字数:851
  本报讯(赵亚军)为了加强检察机关案管部门和业务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坚持及时、规范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近日,洛南县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对该院2018年生效法律文书公开情况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清理已生效、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法律文书,通过清理活动保证生效法律文书公开率达到100%。
  为保证法律文书公开清查工作准确性,该院案管部门首先应用检察统一业务系统摸清2018年已生效应公开法律文书案件总数,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中已公开法律文书进行比对,查找出没有及时公开的法律文书案件,即时通知案件承办检察官立即公开案件法律文书,并报送案管部门审核,由案管部门统一将审核后的法律文书上传至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外网。经过认真逐案审核,2018年该院已生效法律文书163件,不公开案件8件,应公开法律文书155件,实际已公开法律文书176件,法律文书公开达到100%,经自查没有发现应公开而没有及时公开的法律文书。
  针对业务部门只注重生效起诉书公开,忽略生效不起诉决定、上诉二审已裁判案件法律文书公开的实际情况,该院积极制定出台三项措施:一是定期组织业务部门干警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公开法律文书有关内容技术处理操作规范》《全市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工作通报》相关文件,通过学习提高检察干警对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公开自觉性,提高案件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和效率。二是加强案管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配合。该院充分发挥案件管理部门在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监管职能,案管部门实行法律文书公开每周督促、每月每季度通报制度,加强对业务部门生效法律文书公开工作的监督,业务部门积极主动协助案管部门完成应公开法律文书的制作报送工作。三是实行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奖惩制度。该院将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业务部门年度工作考核任务中,严格依照市院、本院案管部门日常关于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通报载体,对业务部门年度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计分考评,完成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奖励分值,完不成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业务部门扣分,通过奖惩机制保证案件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