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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1月1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食药监局督查春节食品安全
文章字数:441
   
  本报讯(齐勇)春节临近,为进一步强化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开展了春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工作。
  本次专项抽检以生产加工环节和流通环节为重点,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和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比较集中的酱卤肉制品、粉条、豆腐等为重点品种进行监督抽检。共抽检17批次,包括:酱卤肉制品4批次,粉条4批次,豆腐两批次,包子3批次、馒头1批次,鲜面条1批次,饺子皮1批次。经检验,17批次样品全部合格。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超、生鲜超市、农产品市场等正规场所选购。购买预包装食品须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食品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