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3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发挥扶贫领域典型案例教育作用
文章字数:583
  本报讯(汪鹏)“2013年10月,柞水县曹坪镇银碗村委会副主任(另案处理)经支部书记张某同意,编制虚假土地补偿花名册套取国家资金,一部分用于兑付拖欠群众的土地补偿款,一部分偿还项目建设小组成员的借款,另一部分用于支付移民搬迁‘交钥匙’工程铲车费用,违反工作纪律。2018年3月,柞水县纪委给予张某党内警告处分。”这是柞水县纪委监委以文件形式向全县范围内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违纪问题中的一则内容。
  县上将警示教育同扶贫领域作风专题辅导相结合,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给各镇办书记、镇长、扶贫办主任、村支部书记、驻村“四支队伍”等对象进行辅导时,引用了近年来柞水县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10起,敲响警钟、震慑心灵,教育引导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通过转发省市纪委通报曝光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印发柞水县纪委监委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问题通报文件,借助柞水县纪检监察工作QQ群、县纪检监察网站、“清涟柞水”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微博等平台宣传扶贫领域查处的典型案例30多起,提高全县各级干部对违纪违法案例的知晓率,积极营造“不敢腐”的氛围。县纪委监委将查处的典型案例通报至全县范围后,各镇办、各部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集中学习典型案例会议100多场次,引导干部从中汲取教训、提高认识、引以为戒,用扶贫领域典型案件教育警醒“身边人”,进一步提高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和震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