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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2月1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坚定制度自信 依法履职尽责
——访镇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贺国琴
文章字数:1622
  本报记者 汪 瑛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要指南和遵循。去年以来,镇安处在打赢脱贫攻坚摘帽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节点,面对繁重的发展任务,如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加强人大常委会履职实效,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两会期间,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贺国琴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贺国琴说,镇安县人大常委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和看家本领,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的第一项议题,采取邀请党校老师授课、集中领学辅导、举行知识测试等多种方式,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机关干部深入开展学习,并结合领导干部上讲台、讲党课活动开展,每月举办一次“人大讲堂”,由人大机关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轮流开展领学辅导。通过常态坚持学、集中研讨学、知行合一学,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起了发展共识。
  贺国琴说,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要求,镇安县人大探索推行了五项制度。一是议题征集审议确定制度,每年12月初对下一年度的监督议题发出征集意见函,向县人大代表、“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进行征集,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开,确保人大监督更加贴近大局、贴近实际、贴近民生。二是集中学法县镇联动制度,围绕一些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点议题,采取县镇人大联动方式,先后对优化营商环境、文化旅游深度融合等5项工作开展了县镇人大联合视察、调研、检查。三是审议意见跟踪督办制度,对审议、执法检查和视察的事项,以规范性文件交“一府一委两院”办理,明确办理的期限、程序和要求,由相关工委负责跟踪督办。去年先后听取了县“一府两院”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12项。四是重大事项决策决定制度,修订了《镇安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决定重大事项过程中,坚持审议表决前深入调查研究,反复讨论审议,最后依法进行表决,围绕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决定16项。五是任前考法及履职报告制度,坚持法律知识考试,对考试成绩达不到要求的暂缓任命,制定了镇安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办法,明确了本届内所有履职报告对象全覆盖的目标,2018年首次听取了两名副县长、5名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及县法检两院各1名副职履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履职测评。
  在服务大局方面,镇安县人大围绕全县2018年脱贫摘帽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一方面推行多元化监督,确定了“年度每次人大常委会会议至少一个脱贫攻坚议题”的目标,先后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健康扶贫、易地搬迁、脱贫产业发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等18个专项工作报告,提出建议意见56条,并通过视察、调研、专项工作评议等多种方式,强化跟踪监督,力促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另一方面是常态化督导,紧扣《镇安县脱贫摘帽六条铁律》和《镇安县脱贫摘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两项制度,组建培训设置组、督查工作队、结果运用组3支队伍,用足用活督查通报、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及帮扶工作日志4种督查方式,全年开展督查20次,编发督查通报20期,有效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和工作落实。
  贺国琴认为,作为人大工作者,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报告,在党的正确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要始终以先进的理论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利用专题研讨和交流心得等途径,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豪感;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改进监督和代表工作,在法律范围内创新行使各项职权,增强人大工作实效,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