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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2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改革创新 盘活资源 整合政策
柞水增强合力加快发展集体经济
文章字数:961
  
  本报讯(李德林)柞水县把发展集体经济作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盘活资源资产为重点,整合各类优惠政策,全力扶持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强化人才支持。县上打破地域、身份、行业限制,鼓励农业科技人员以及其他行业干部职工、驻村帮扶干部、大学生、退伍军人、电商、返乡回乡人员、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农村能人等,积极鼓励支持众多人才参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同时,加快培育致富能手、种养大户、农村经纪人等“乡土人才”,鼓励其在集体经济组织任职。
  强化项目支持。县上允许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报承担各级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政府主导优质项目和大型资源开发项目,优先向村级集体经济倾斜或给予一定股份。持续完善和推广宁商协作促“三变”改革模式,2019年按每村不少于30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37个退出村发展集体经济。
  强化财税支持。从2019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并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契税、印花税予以免征。设立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专项信贷资金,积极开展生产设施、集体山林权、村级股权等抵质押贷款业务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村集体资产等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强化土地支持。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预留一定比例,优先保障村集体经济发展需要。对以农林牧渔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用地,按所在地土地出让价格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对设施农业中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实行备案制管理,不再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对农村宅基地等置换出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村级经济发展项目,节余土地指标增值收益返还村集体所有。
  强化服务支持。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机制,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初创期,由政府出资,统一为村集体经济组织购买会计核算、法律咨询、资产评估、年鉴申报等社会化服务。鼓励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有偿并优惠提供财务、法律、审计等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服务。
  强化考评支持。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追赶超越、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结合“三项机制”要求,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成绩突出、贡献较大的单位和个人,在评先、评优、提拔任用时优先考虑。对工作推进不力、任务完成差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