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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3月0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文章字数:657
  本报讯 (汪 鹏 储成文)去年以来,柞水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强化政治担当,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将扫黑除恶纳入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和巡察工作重要内容,通过强化问题线索管理、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等方式,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强化问题线索管理。研究制定了《柞水县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协同办案及结果反馈工作办法》,健全查办结果反馈制度,规范问题线索管理。进一步畅通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深入基层主动发现,加强与政法机关联系,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同时对2017年以来受理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梳理,实行台账管理,确保登记不遗漏、处置不拖拉、件件有着落。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实行重点问题线索每月一梳理、一交办、一督办、一通报制度,加强同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对重点领域复杂案件,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高效推进,并选择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该县纪委监委定期专题分析研判,对镇办党委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滞后或落实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2018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排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5件,党纪处分2起2人,了结2件,暂存待查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