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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3月1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实施青年见习三年计划
文章字数:436
  本报讯(方宪遵)根据中省决策部署,市人社局、财政局、商务局、团委、工商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商洛市青年见习三年计划的通知》,决定2019年至2021年实施青年见习计划,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促进青年就业。
  全市每年计划组织青年参加就业见习不少于1500名。对象为毕业年度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国家级贫困县的见习人员范围可扩大至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以及缺乏工作经历的青年,优先提供见习机会。符合条件人员可通过申请进入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从事3-12个月的见习工作,见习期间对见习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见习期满,依法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按规定落实相关扶持补贴政策。
  此项工作由市、县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根据见习对象学历、专业和见习单位需求,组织政策咨询、见习岗位推荐、双向选择洽谈等活动,开展个人报名、单位申报、信息发布、经办审核等一体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