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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3月1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涉黑犯罪集团11人被依法逮捕
文章字数:345
  本报讯(黄丽 方方)近日,以自称为“巨人”的张某为首的涉黑犯罪集团11人,因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罪被山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据了解,张某为山阳县人,该犯罪团伙以张某为首,以其叔父、堂弟等亲属为主要组织成员,自2012年以来,专职从事高利放贷活动,从中牟取非法暴利。在放贷过程中,对逾期未还利息或本金的借贷人,以辱骂、跟踪、殴打、非法拘禁等手段,迫使借贷人亲属担保或代为还款,甚至逼迫借贷人将房屋、汽车等财产以低价卖给该组织成员,致使多名受害人妻离子散、无家可归。
  该犯罪团伙有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山阳县正常经济秩序、群众生活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经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以张某为首的涉黑犯罪集团,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民警依法对张某等11人进行了逮捕。